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兴彩)西藏吉奥高“一女二嫁”令接盘方双双领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于13日同时对金投锦众和苏州天澳下发了监管函。其中,金投锦众因与西藏吉奥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遭监管。
据监管函,金投锦众与焦作万方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吉奥高于5月19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西藏吉奥高持有的焦作万方15.81%股权;约定在协议签署后60日内,在上述股份完成变更登记的前提下,吉奥高有权要求金投锦众购买其持有的其余2100万股焦作万方股份。焦作万方于6月1日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金投锦众于6月25日才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苏州天澳遭监管则因与西藏吉奥高及其股东刘坤芳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对外披露。
具体来看,苏州天澳于5月21日与西藏吉奥高及其股东刘坤芳、藏灵霞、黄楚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刘坤芳、藏灵霞、黄楚淮拟将其持有的吉奥高99.5%股份转让给苏州天澳,并在吉奥高持有的焦作万方17.56%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转让该部分股份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给苏州天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