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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每日风云榜:股转系统规范定增条款,募资监管加严

来源:联讯证券 作者:付立春,郭佳楠 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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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票发行问答(三)》就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管理、股票发行方案的信息披露要求、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等作出具体解释。

根据《股票发行问答(三)》要求:(一)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除金融类企业外,挂牌企业募资使用存在“负面清单”;(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方面,《股票发行问答(三)》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股票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在挂牌公司募资的信披方面,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建设、股权收购、购买非股权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途的,应该对募集资金的用途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四)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完整披露认购协议中的特殊条款。

大部分企业在定增方案中将融资用途仅仅解释为补充流动资金,很少解释具体投放内容。定增后存在动用融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甚至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融资监管加严能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为吸引投资者,一些挂牌企业会签订不对等认购条款,包括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特殊条款,《股票发行问答(三)则能实现对企业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2016年8月9日,联讯创新层跌幅为-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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