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梳理土十条的条文,其提出的具体的措施可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
(1)对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情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统一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同时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2)推进土壤立法,16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管理办法,17年底前出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执法。
(3)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提出严控新污染,安全利用污染土地,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继续开展耕地修复试点和部分地区种植结构调整。
(4)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对污染可能扩散区域实施隔离阻断。
(5)严控工矿、农业污染,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废物资源化工作,减少对土地的污染。
(6)制定项目库和清单,有序开展污染修复工作。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
(7)加大中央财政投入,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六个综合防治先行区。发挥市场作用,探索ppp模式和金融工具支持土壤修复。
(8)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加强目标考核,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及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