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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研究:更上一“层”楼-哪些公司将分享股转分层盛宴

来源:联讯证券 作者:付立春,曹卫东 2016-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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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方案落地

股转系统于5月27日晚6点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并将于6月27日正式实施。联讯证券进过缜密的分析后统计出符合标准的挂牌企业,并详细比对最新发布的《分层管理办法(试行)》和去年11月24日发布的《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联讯新三板研究院统计,已有953家企业已经在严格的意义上符合了创新层征求意见稿的分层标准,入选率为12.9%。其中,符合三项标准及共同标准的挂牌企业有20家,符合两项标准及共同标准的挂牌企业有162家,仅符合一项标准及共同标准的挂牌企业有771家。从三项分层标准的入选难易程度来看,符合标准一的有465家,符合标准二入选的有517家,符合标准三入选的只有188家。很明显,经过调整后尺度明显收窄的标准三成为了最难逾越的那道门槛。那些指望通过突击做市、操纵股价、虚假定增等手段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成了此次方案调整的牺牲品。

我们的预测基本吻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的分层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分层管理办法(试行)》更加精准,体现在交易日数量替代最近时限、明确融资额度等方面,更体现在让最优质公司进入创新层上。对于共同标准的调整是从市场活跃度上整体提高了创新层的门槛,成为削减创新层数量的主要手段之一。创新层的虹吸效应会对基础层产生不小负面影响,短期来看利好已经进入创新层的企业。但未来可能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将更具有潜在的投资价值,深入分析、优选基础层好的企业,投资价值提升的空间则相对更大。但分层只是改变流动结构,并未增加整体流动性。

最新发布的《分层管理办法(试行)》除标准二与之前的《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一致以外,其它两项标准都有改变,标准一删除了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标准三增加了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和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两项。共同标准增加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对公司治理、12个月内出现违法违规、会计报告进行详细要求。整体上看,最新发布的《分层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更为严格,管理事项更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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