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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东方21.6%股权挂牌转让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玉洁 2016-05-16 10: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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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1.6%的股权正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为91402.4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方为国开(北京)城市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和开元(北京)城市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两家股东均为国家开发银行旗下国开金融的关联方,若此次股权转让完成,这意味着国开系将退出国开东方。

作价9.14亿元

根据挂牌信息,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开东方”)于2012年12月成立,由国开金融、东方集团两家股东联合出资组建,注册资金40亿元。国开东方主营房地产一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二级开发建设等。股东结构显示,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华镧投资有限公司、国开(北京)城市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和开元(北京)城市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9%、37.5%、20%和1.6%。

国开东方主要针对北京青龙湖片区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和运营,并引入绿色、智慧、文化、创意、旅游、健康等产业资源,力争将青龙湖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田园郊野新城。目前,国开东方已完成东方美高美酒店的建设,青龙湖文化会都核心区A地块二级开发等。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待建项目包括联合国青年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首都军事文化主题乐园项目、中欧健康养生示范园项目、荷兰中心项目等。

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15年9月30日,国开东方实现营业收入2833万元,实现净利润-11598.62万元。资产总计1191329.5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22268.96万元。根据评估机构的数据,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01558.27万元。

国开金融系退出

分析人士指出,国开金融系此次出售其股权,意在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有利于回笼资金,优化资产结构,加强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公告,意向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境内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国开东方的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国开东方目前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商业投资公司是上市公司东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从国开东方的股权变更情况看,上市公司对国开东方的控制力逐步加强。2015年8月,国开东方股东西藏华镧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取得国开东方原股东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国开思远(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国开东方27.50%的股权。此次收购后,西藏华镧投资有限公司在国开东方持股比例达到37.5%,成为第二大股东。

在此次交易后的一个月后,东方集团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西藏华镧持有的国开东方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东方集团将成为国开东方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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