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的一份前景模糊、产业化风险未知的“人脸识别”项目合作计划甫一抛出,即引发监管层的追问。从公司今日的回复内容来看,该项目不仅尚未应用到民用领域,而且尚未申请专利。
5月13日,精伦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华中科技大学签订科研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在科研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方面建立长期合作的框架,并根据实际情况从华中科技大学已有的技术基础中选择“人脸识别技术研究与实现”作为双方合作的首个项目,在生物识别、模式识别等更广泛的领域深入合作。
浏览公告全文,公司仅仅披露了协议签署情况、协议主要内容、合作方基本情况等,并乐观地表示,校、企双方紧密合作,未来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司产业链,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却只字未提合作的项目目前所处的阶段以及存在的风险等,这随即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上交所在事后审核中明确提出上述公告存在披露内容不够充分、风险揭示不到位等问题。当天,精伦电子在开盘前申请股票紧急停牌。
今日,精伦电子同时披露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及公司的回复函。从公司回复的内容来看,本次合作项目“人脸识别技术”不仅尚未应用到民用领域,而且尚未申请专利。另外,该合作项目还存在技术指标以及产业化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具体来看,上交所首先关注的是该项目申请专利以及产业化应用的情况。对此,公司表示,合作对方目前所掌握的“人脸识别技术”尚未应用到民用领域,需要通过与公司的协同技术开发实现产品化和商业化。本项技术尚未申请专利,没有开始产业化应用。
其次,产业化是否存在障碍以及何时能实现经济效益等也是上交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对此,公司表示,公司目前与合作方进行合作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运用,技术上和目前市场及客户需求分析已经比较充分,并且公司已有自主开发的(同类的)人脸识别初级产品在市场上试用,根据客户反馈和产品需求,与合作方协同技术开发后能更好地丰富公司产品线和满足客户需求,因此不存在产业化运用障碍和不确定性。根据合作计划,预计三个月后进入新品试制阶段,但是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技术指标是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最后,应监管机构的要求,精伦电子还补充披露了签订合作协议的详细内容,包括合作模式、需要的资金投入、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的期限等。
不得不提的是,精伦电子主要产品为缝制设备数控系统、身份核验产品、数字互动媒体产品、机顶盒等。近年来,公司主营不振的情况较为突出,2014年实现微利607万元,2015年净利润更是亏损8987万元。在此背景下,公司推出的“人脸识别”项目的合作计划,是否能够实现公司上述描述的“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仍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