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虚拟现实持续升温,上市公司争先切入该领域,监管层对VR概念的“真伪”亦加大了审查力度。3月9日,恒信移动(300081,买入)欲13亿收影视制作公司切入虚拟现实领域便引来深交所的问询。
回溯资料,恒信移动2月26公告称,拟向交易对手发行4347.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9.67元,合计作价12.9亿元收购东方梦幻100%股权。同时,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9.9亿元。本次收购的看点在并购标的,东方梦幻主营业务为基于IP内容的全CG影视及动漫内容制作,虚拟现实影视及体验内容制作,小型儿童动漫主题场馆和动漫嘉年华的组织,相关IP的商业运营及市场开发。
尽管上市公司借此切入炙手可热的VR领域颇受市场欢迎,但也因此招致监管层追问“VR概念”成色。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详细披露涉足VR的各种情况,比如,需说明标的公司目前已涉及的VR虚拟现实内容制作业务的详细内容。其中,若有已经完成的全CG影视制作及虚拟现实影视制作,补充披露其收入实现方式及其带来的收入与利润,若没有,补充重大风险提示;而对于正在进行中的项目,需披露包括开始时间、预计发行或者上映档期、确定的合作方及合作方式、拍摄或者制作进度,项目资金,配套硬件等等。
除了标的公司真实VR情况之外,监管层对于VR的行业情况,以及公司在其中的核心竞争力也格外关注。预案披露,标的公司基于专有技术形成全CG及VR虚拟现实内容创制能力,具备的业务资源已覆盖了VR内容生产所需的相关基础技术能力,基于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CG行业及VR行业的核心技术、进入壁垒、竞争对手以及行业的发展状况,补充说明并披露标的公司专有技术的行业地位及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是否已掌握VR内容制作的核心技术,是否在VR内容制作上已不存在技术壁垒,并需用客观平实的语言描述并说明数据来源。
从上述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来看,监管层关注的重点之一无疑落在并购标的未来是否真的能为上市公司提供强劲的动力,而非昙花一现。监管层对此也直言不讳,深交所指出,标的公司东方梦幻尚无收入及盈利记录,请在“重大风险”提示部分补充披露,并补充披露及说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1条第5款、第4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
据查,上述两项分别规定上市公司重组应就“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进行充分说明。
除此之外,监管层对标的资产估值短期内大幅增持,标的公司承诺情况等进行追问,并要求公司于3月14日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