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2月3日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于2月2日签署《2016年动力电池采购合同》。中通客车拟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合同总金额103,736.6万元。
合同为合肥国轩与中通客车签订的2016年年度供货合同。合同金额超过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的50%。合同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交货期全部在2016年,将对公司2016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据介绍,中通客车是我国客车行业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具有“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领导者”的行业地位,在新能源客车领域具有多年的产品和技术积累,2015年新能源客车推广数量超过1万台,位居行业第二位。
公司表示,本次合同的签订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用动力锂电池行业的优势地位,同时为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持续拓展市场、实现战略升级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