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投资者微调*ST新亿重整方案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炯业 2015-1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ST新亿(600145,买入)25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了管理人转交来的投资人《承诺函》和《告知函》 两则函件。

据承诺函,为了推进新亿股份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投资人承诺:在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后,按照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111341.54万股股票中,11330.55万股由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新亿股份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全体股东分配,相当于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剩余100010.99万股由投资人受让,受让价款仍为人民币14.47亿元。

此前,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新亿股份将以现有总股本 37768.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9.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111,341.54万股。转增的股份由全体股东无偿让渡,不向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投资人受让,受让价款为人民币14.47 亿元。

另外,在告知函方面,投资人表示,截至《告知函》发出日,《重整计划(草案)》尚未取得塔城中院裁定批准。 如塔城中院不能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则新亿股份无法通过重整减债使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正值且2015年末净资产为正值,新亿股份将于2016年度暂停上市,新亿股份的状况将发生实质性变化,投资人与新亿股份管理人签署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将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因此,投资人特函告塔城中院和管理人,如果塔城中院未能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投资人将退出本次投资,不再承担《框架协议》项下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退市新亿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介入迹象,短期呈现上升趋势。公司质地一般,市场关注意愿增强。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