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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缘何24小时申诉变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张望 2015-11-25 1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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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言者在资本市场并不鲜见,这次是亚太实业(000691.SZ)。

11月20日,亚太实业公告称,经公司研究,将对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进行陈述及申辩,不要求举行听证会。

但仅仅24小时后,11月21日其再度发布公告表示,经公司再次慎重研究决定,将就证监会对公司的相关拟处罚措施进行陈述及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公司部分相关人员也将进行陈述、申辩及听证。

“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公司人员向公司要求申请举行听证。”11月24日,亚太实业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事项)有专门人员和律师负责,并已经向证监会报送了相关材料。”

亚太实业临时“变卦”,在于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其2010年至2014年的财报追溯调整,将可能导致净利润连续为负。

“(财报追溯调整)可能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上述亚太实业工作人员说。

追溯调整或临退市风险

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亚太实业联营企业济南固锝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上市公司虚减2012年净利润257.04万元、虚增2013年净利润 257.04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因素,下同),分占亚太实业同期净利润的227.48%和97.87%。

此外,亚太实业还通过对2013年所持的济南固锝股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7.79万元,致使同期净利润虚增237.79万元,占其当期净利润的90.54%。

更引人注目的是,亚太实业控股84.16%的同创嘉业,有215套住房和6间商铺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导致亚太实业合并报表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71.46万元、4122.7万元、1055.93万元、2043.16万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100%、100%、21.78%、59.53%,并导致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974.15万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43.31%。

“如果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成立,追溯调整将造成亚太实业2013年亏损,加上其2014年已经亏损2000多万元,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所难免。”一位券商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年报资料表明,亚太实业2013年的净利润仅为262.63万元,但证监会上述认定的合计虚增净利润达到494.83万元,并且其今年前三季度还亏损182.09万元。

不过,前述亚太实业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现在还没请会计师事务所来追溯调整以前的报表,“要等证监会最终认定和追溯调整完报表之后,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亏损。”

亚太实业今年要扭亏为盈的难度也不小,其此前于5月12日开市起停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终止。

“这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计划出售参股公司济南固锝的17.64%股权,终止是跟证监会立案调查有关系。”上述亚太实业工作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据公告,亚太实业于6月5日收到证监会关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调查通知书。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亦被认为是亚太实业今年扭亏的关键因素。

今年1月,亚太实业将所持27%济南固锝的9.36%转让给山东同欣,转让价款为390万元。据年报,2014年济南固锝亏损159.2万元,净资产为2062.26万元。但今年半年报显示,济南固锝实现净利润25.72万元,净资产升至2150.69万元。

不仅重大资产重组流产,亚太实业在2014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定增再融资6.75亿元也面临夭折。

“定增再融资的有效期是一年,时间快到了,而且方案到目前为止也没报到证监会。”上述亚太实业工作人员说,“这次定增再融资是为了收购制药资产,没有完成,公司向医药行业转型就未成功。”

高管申诉或为重组铺路

按照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除了给予亚太实业警告并处60 万元罚款,时任和现任董监高共23人也将被警告或并处3 万元至30万元罚款。

统计发现,证监会拟对亚太实业时任和现任董监高罚款共计120万元,而亚太实业董监高在2014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为74.11万元。

“有部分(拟被处罚)人员觉得证监会处罚过重。”前述亚太实业工作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部分高管将以个人身份进行陈述、申辩及听证。”

但对于公司及有关人员的申辩理由和事实,该工作人员称,其不了解具体情况,需等待到时公告进展情况。

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显示,亚太实业将被警告并处罚款的现任董监高有多名,其中,董事长安双荣今年6月26日才上任,总经理陈罡7月24日被聘任。但离职的亦不少,如龚成辉在6月24日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贾宏林于4月9日离任董事、副总,独立董事殷广智在11月19日辞职。

“亚太实业已经相当于空壳,重组势在必行,如果现任董事高管被处罚,将对未来的定增重组构成障碍。”前述券商人士认为,“如果听证会能够取消对现任主要董事高管的处罚,公司的目的就达到了,这也可解释为什么之前公司放弃申辩后又要求举行听证会。”

(编辑:罗诺 邮箱:robin_1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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