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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美集团:智美红土基金尘埃落定,产业链战略获得保障

来源:安信国际证券 作者:刘洋 2014-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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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事件:设立智美红土基金相关事项尘埃落定。智美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北京智美传媒,于2014年10月27日与深创投及红土景山订立有限合伙协议,北京智美传媒同意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与深创投及红土景山共同设立智美红土基金.成立智美红土基金之目的是投资体育文化事业、体育文化传媒,以及与体育文化相关的互联网与新媒体等其他产业。

出资方及角色。北京智美传媒是智美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型投资企业集团,于2002年10月正式成立,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资经验,是红土景山的实际控制人;红土景山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智美红土基金中,红土景山为普通合伙人,北京智美传媒及深创投为其有限合伙人。红土景山承担决策职责,避免了上市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而产生的投资复杂、信息披露繁琐、关联交易敏感等问题。智美作为有限合伙人,将从产业角度进行项目把关。

出资额、经营期限及资金使用。全体合伙人对智美红土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5亿元,红土景山、深创投及北京智美传媒之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7,900万元及7,500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智美红土基金成立后分三期按照各自认缴比例缴付,每期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40%:30%:30%。智美红土基金的经营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普通合伙人可视情况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1年,以延长2次为限。智美红土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智美红土基金不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及开放或封闭式基金等。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智美红土基金存续期间内不得举借债务,亦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事件点评。10月2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表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国务院已经确立了吸引民间资本发展体育产业的思路。

中国体育产业近年来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但中国体育产业去年诞生的三千亿产值,仅仅占到泛文化产业4万亿规模的微薄份额,而相较于发达国家相对规模,差距较大,而作为产业发展重要推动力的体育产业基金也一直是个空白。智美红土基金的设立对于行业发展将起到示范作用。

智美红土基金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与资本运作的优势力量,发掘体育文化产业中的优质公司资源,并通过股权投资或并购投资的方式对优质资源进行利用整合,从而为本集团实现经济利益与业务发展的战略协同带来效果。

红土基金为智美集团提供了项目孵化平台,使智美可以在确保上市公司主体稳定发展的同时,尝试新的创业项目,孵化项目既可以独立发展为智美系的新成员,也可以注入上市公司。而从集团长远发展的角度评价,具体育产业链战略意图的贯彻获得了实质性的支撑。

风险提示:i)项目发掘或孵化进程不达预期;ii)政策落实进度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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