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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全国范围内布局光伏电站,新签协议再下两城

来源:浙商证券 作者:郑丹丹 2015-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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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公司近日公告,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1)与云南曲靖市陆良县政府签署《陆良县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一期50MW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布局和规划下一年的电站项目开发;2)与甘肃酒泉阿克塞县政府签署框架协议,将在阿克塞县投资建设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3年内分期建成,其中2016年建成一期100MW,以后每年申请并建成100MW。

投资要点。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光伏电站业务,曲靖、阿克塞又签新协议。

公司正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光伏电站建设运营业务,继新疆阿克苏、云南玉溪、内蒙古、山西、河北、山东等地之后,公司又与甘肃阿克塞、云南曲靖陆良县当地政府就合作开发电站签订协议,新增储备电站项目350MW。公司与各地签订光伏合作开发协议,为后续电站开发获取路条做足前瞻性准备工作,未来2~3年电站业务顺利开展可期。

在手已并网电站达330MW,年底有望超过500MW。

公司光伏业务聚焦运营环节,目前在运电站容量已达330MW,2015年底有望超过500MW,发展迅速。汽车面料业务目前每年可实现约1.5亿元净利润,发展稳健。我们预计,2015~2017年,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对公司总收入的贡献,将从2014年的6.5%,逐步提升至18.9%、33.4%、43.1%。由于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高达70%左右,其收入贡献提高,将利好公司业务结构优化。

业绩成长性好,维持“买入”评级。

我们预计,当前股本下,公司于2015~2017年将分别实现EPS0.41元、0.64元、0.86元,对应34倍、22倍、16倍P/E。如年底前后完成增发,考虑摊薄效应及流动资金改善预期,我们预计按上限增发后,公司于2016、2017年将实现EPS0.53元、0.71元,对应26倍、20倍P/E。

风险提示。

公司业务经营或不达预期;行业成长股估值中枢能否维持,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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