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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被判恢复与前总经理王茁劳动关系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黄淑慧 2015-10-12 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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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上海家化恢复与公司前总经理王茁的劳动关系之后,上海家化给王茁安排的新岗位是月薪6000元的中国文化应用研究员一职。王茁本人表示不接受这一与自己水平和能力极不匹配的安排,将继续采取各种方式争取合适的岗位。

二审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上海家化与前总经理王茁的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日前有了最新进展。9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上海家化恢复与王茁的劳动关系,并以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支付后者2014年6月1日-24日的薪水。

至此,双方的这起司法拉锯战已经持续一年之久。2014年5月,王茁被上海家化解除总经理及董事职务,理由是王茁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普华永道对该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被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为严重失职。王茁于2014年6月4日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该委员会于8月4日作出裁决支持了王茁的要求。随后,上海家化表示不服起诉至法院。原审法院认为上海家化并无证据可证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重大缺陷是由于王茁个人严重失职、严重违纪造成,其诉求未得到原审法院的支持。原审判决后,上海家化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上海家化基于董事会撤销王茁总经理职务的决议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其以王茁严重失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缺乏依据。王茁原虽为公司高管,但连续工龄已满十年,不予恢复劳动关系实质上亦剥夺了王茁作为老职工可以要求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有失公平。上海家化可根据王茁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及公司的经营需要,另行安排合适岗位以确保劳动合同得以履行完毕。

王茁称“只论是非不论成败”

对于审判结果,上海家化表示,公司将会履行二审判决,但对于判决结果持保留意见,并将依法提起申诉。关于王茁工作安排,上海家化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司需要以及王茁的从业经验,经公司研究决定,安排王茁担任中国文化应用研究员一职,希望他在此职位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上海家化方面已经于10月10日向王茁发出了“岗位通知函”,表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安排担任中国文化应用研究员一职”,对中国文化进行广泛性研究,提出在原料提取、产品概念等方面的应用建议。

而该岗位的其他信息包括:“工作地点在青浦区崧泽大道,每年固定薪酬为72000元,分12个月支付。”该通知函还要求王茁“在三日内寄回签字确认的通知函,10月19日8:30分至工作地点报到。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报到的,则视为不接受此项工作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2月,上海家化向上海市虹口区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社保费缴纳基数时提交的2014年度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13460.40元。

对于这一岗位安排,王茁10月11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法院的判决是另行安排合适的岗位而非随意的岗位”,上海家化的这一安排与自己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是完全不匹配。自己会采取各种方式争取公司安排合适的岗位,也不排除继续采取司法手段。

对于为何一直坚持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而不是另辟舞台开启事业新篇章,王茁表示“只论是非不论成败”,一定会坚持下去。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判决书显示,与此案并行的另一案件是,王茁称其在职期间根据公司股权激励机制规定获得了公司部分股权,其中部分已经解锁,另31.5万股股权公司已同意解锁,后又以其已被开除为由不予解锁。根据规定,如不予解锁,公司有权以原价回购。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的责任人所持有的股权激励股份均被给予解锁,唯独王茁例外。对此,王茁已就此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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