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东阳光铝与韶关市政府签订协议共建稀土产业园东阳光铝公告称: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铝”或“公司”)与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韶关市政府”)于2012年10月18日签订《共建稀土产业园意向书》,韶关市政府、东阳光铝一致同意,就共同建设韶关稀土特色产业园建立全面的合作关系。包括:(1)韶关市政府、东阳光铝双方或联合第三方共同建设韶关稀土产业园,推动稀土深度应用产业在韶关地区的发展壮大。(2)韶关市政府承诺稀土资源优先配置给东阳光铝在韶关稀土产业园投资的相关产业。(3)韶关市政府、东阳光铝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稀土回收利用公司,在稀土产业园建设稀土废料回收提取项目,稀土产业园内的稀土加工企业须将其加工废料以协议价格售予该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以保证稀土资源的统一回收利用。(4)韶关市政府将稀土产业园项目列入重点项目,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项目协调保障工作,全面支持项目建设工作。
评论:一、涉足稀土新材料业务,与韶关市政府签订《共建稀土产业园意向书》并非偶然早在2010年年报时公司就披露:鉴于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铝深加工及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为了布局未来新兴产业及打造未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10年成产了铝业研究院,下设:铝业、新材料、新能源三个研究所,以期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布局符合产业导向新业务。经2011年1月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投资成立以下6家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业务,相关公司信息如下表。
二、韶关市未来或将形成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和东阳光铝合作开发稀土的格局.
三、项目对公司意义重大,对盈利影响尚待项目方案的落定,维持投资评级不变.
此次规划的项目规模巨大,仅产业园首期工程已有3000亩,整个项目投资,涉及到了稀土从开发到深加工以及资源回收利用的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对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考虑公司目前尚无详细规划出台,且项目从建设到贡献利润仍需待以时日,我们暂时仍难以测算项目对公司的短期盈利影响。我们维持之前对公司2012至2013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24元、0.44元、0.64元的盈利预测。此次事件预期将带来股价期催化剂效应,但考虑到公司目前仍处于盈利低点,暂不上调评级,维持“增持”的建议。
重申我们在中报点评时的观点:“我们认为,公司在做大主业的同时,积极布局相关行业,并不是盲目的多元化,而是展现了民营企业的进取心,看好公司长期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