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公司拟投入超募资金1,500万元收购浙江新大机具有限公司26%的股权,同时单方向浙江新大增资2,873万元,其中1,52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345万元转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浙江新大注册资本由3,033万元增加至4,561万元。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新大51%的股权。
主要观点:政策推动力强,前端柜台市场正在爆发2011年5月,新的人民币鉴别仪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对动态人民币鉴别仪(点验钞机)的鉴伪技术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自2012年开始推行“假币零容忍”的政策,对点钞机招标进行了分类,这些均给商业银行货币处理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高仿真度新型假币鉴别技术的提升也为商业银行在网点前台进行纸币鉴伪处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证。由此,各商业银行正在针对业务要求进行设备配置,目前已形成了前台配置高鉴伪能力点钞机,中后台配置小型纸币清分机的阶段性业务模式,而原有的点钞机产品已经不满足鉴伪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对新型点钞机的需求十分强烈,市场规模正在爆发。
浙江新大质地优良,与公司优势互补浙江新大质地优良:(1)公司具备丰富的点钞机生产经验,拥有高效的产品生产流水线,解决了公司产能瓶颈;(2)公司所处温州区域聚集了众多点钞机厂家,在点钞机产品上游和下游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3)公司还具有较好的生产、制造人才基础,在产品成本控制方面具有先天优势;(4)同时在其他领域点钞机市场具备良好品牌优势,形成了网络销售、市场分销等多方式的非金融领域点钞机的销售渠道。
公司收购浙江新大部分股权并增资后,取得浙江新大控股权,浙江新大将成为公司新增的产品加工、生产和制造基地,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目标,将现有产品种类和产业基地进行合理配置。公司借助浙江新大的成本优势以及在点钞机行业的品牌优势,同时辅以公司渠道协同优势,将更有利于把握点钞机的市场机遇,在金融领域柜台市场爆发时期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同时有利于提升其非金融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