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拟向航天机电收购50MW光伏电站: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拟使用自筹资金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挂牌价格1.32亿元收购航天机电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忻州太科100%股权。
忻州太科是航天机电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承担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目已于2014年9月获得山西省发改委项目备案,已于2015年6月并网发电,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34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3.01亿元,净资产1.00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17亿元。如旷达电力为唯一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双方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旷达电力将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如旷达电力及其他第三方均符合上述条件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旷达电力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将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与航天机电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公告在新疆开发光伏电站新项目:公司公告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拟出资5100万元与自然人王国光在新疆库车县经济开发区共同合资设立光伏农牧公司新疆旷达国光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旷达电力以货币出资5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王国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4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合资公司成立后由王国光主要负责经营,王国光承诺合资公司成立当年盈亏平衡,未来三年利润分别达到或超过1500万元、1700万元、2000万元,并以王国光的股权进行对赌,即王国光愿意以未能完成盈利金额的51%将相应王国光股权以0对价转让给旷达电力;若王国光经营超出上述盈利由合资公司另行考核奖励。王国光承诺,合资公司将在成立后2年内取得50MW光伏电站建设的自治区发改委备案文件(含土地、电力接入、指标),否则,旷达电力可以无条件要求王国光按上述约定的价格回购旷达电力的全部股权。如因政策原因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该项目的合作,王国光应当回购旷达电力股权,回购价格按旷达电力投入总额每年溢价10%计算。公司还公告旷达电力拟出资500万元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成立电站项目公司新疆旷达国信生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规模持续增长,资源版图延伸至全国各地:公司目前累计并网规模已达280MW,若此次忻州50MW项目收购顺利完成,那么并网规模将达到330MW;公司转型光伏电站运营商已全面提速,预计2015年底电站并网规模有望超过600MW。公司拟以14.99元/股的底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7亿股(关联方旷达创投认购比例不低于15%),募集不超过25亿元投资270MW光伏电站,项目广泛分布于新疆、河北、云南、内蒙古、陕西,公司的电站项目资源版图已延伸至全国各地,再次验证了公司强大的项目资源优势。
光伏电站盈利极佳,携手木联能加强精细化管理:2015年上半年,公司光伏电站净利率高达42.14%,年化单位净利润接近0.6元/W,显示出公司光伏电站极佳的盈利性,预计公司电站受限电影响较小。公司运用电站智能化管理手段,积极筹建大型光伏地面电站远程集中监控中心和运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电站的精细化管理,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公司已与木联能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光伏电站投资并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光伏电站智能化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技术与商业合作。
投资建议: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15-2017年的EPS分别为0.42元、0.73元和1.02元,业绩增速高达64%、74%和41%,对应PE分别为25.6倍、14.7倍和10.5倍,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目标价18元,对应于2016年25倍PE。
风险提示:政策不达预期;项目资源不达预期;地面电站并网或发电量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