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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股权转让 阳光股份成“无主”公司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严翠 2015-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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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股东股权变更,阳光股份将变为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阳光股份今日公告,8月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简称“RECO SHINE”)的唯一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与Leading Big Limited(中文名称“领大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协议,RECOSIA CHINA PTE LTD拟将其持有的RECO SHINE的100%股权以及RECOSIA CHINA PTE LTD对RECO SHINE的股东贷款转让给Leading Big Limited。

据资料,RECO SHINE持有2.184亿股阳光股份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

公告显示,标的股权及股东贷款的转让价格为9.828亿元人民币的等额美元。于交割日,Leading Big Limited应向RECOSIA CHINA PTE LTD支付转让价款的60%,即人民币5.8968亿元的等额美元;自交割日起两年之内,Leading Big Limited 应向RECOSIA CHINA PTE LTD支付转让价款和上述60%对价之间的差额余款,即人民币3.9312亿元的等额美元,以及就40%对价的支付向RECOSIA CHINA PTE LTD 支付年利率为6.8%的利息。

阳光股份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前,Leading Big Limited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Leading Big Limited通过RECO SHINE间接持有2.1840亿股阳光股份A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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