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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与新疆成立合资公司 一年落地6亿税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何清 2015-07-24 0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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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中国石化(600028.SH)与新疆地方政府宣布,共同成立合资合作企业--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春石油)。

中石化董事长王玉普称,这家公司是新疆塔城地区的首家央企属地注册的企业,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今年原油产量预计超过100万吨,其中中石化股份公司出资9900万,占99%股份,新疆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占1%股份。

而当地媒体报道称,新春石油预计全年形成产值22亿元,向当地上缴税费约6亿元,“目的就是实现所得税落地,以更好地支持新疆发展。”

其实石油央企向新疆投资已不是第一次。7月18日,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该公司由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和自治区国有独资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中石油占股99%,新投集团占股1%,预计每年可为地方贡献税费9.3亿元。

王玉普表示,石油央企投资新疆,可以尽量实现就地纳税,不断增加地方税收;同时尽力吸纳本地劳动力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帮助新疆培训现代化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全力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石油央企进新疆

合资公司新春石油是新疆塔城地区的首家央企属地注册的企业,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今年原油产量预计超过100万吨。

据了解,新春石油是1998年后中石化在新疆塔城地区注册的石油区块一部分,经过多年发展,中石化在塔城的油田有了大发展,仅新春石油预计全年形成产值22亿元,向当地上缴税费约6亿元。

“以前,因为中石化是央企,这些所得税几乎全部是国家的,因此新疆地方很少;此次新春石油是新疆地方企业,那么它就向当地上缴税费约6亿元。”前述民企人士说。

中石化总裁李春光称,去年年底,中石化与新疆签署深化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就决定将胜利油田所属新春采油厂与自治区国有企业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目的就是实现所得税落地,以更好地支持新疆发展。

而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挂牌也是一样的,它由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和自治区国有独资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中石油占股99%,新投集团占股1%,预计每年可为地方贡献税费9.3亿元。

中石化和中石油今年进新疆,仅两个区块的税费,新疆每年将获得逾15亿元入账。而中石油和中石化联合地方国资注册新疆的公司已涉及油气产业链所有领域。新疆油气勘查开采改革试点方案也提出,除了在新疆推动区块招标外,还要促进新疆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查开采,鼓励企业在新疆注册。

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指出,希望中石化做好油气增产增收工作,在稳产基础上,增加今年在疆原油、天然气生产计划,提高在疆加工量;深化油气合资合作,让资源开发更多更好惠及当地;加大在疆投资力度,加快规划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新疆油气化工及其关联产业综合竞争力;多办改善民生的好事,在促进新疆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等方面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绩。

新疆试点油气上游领域改革

事实上,国土部7月7日在官网发布了新疆6个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公告,以新疆为试点的油气资源上游领域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这是新疆地区市场进行试点,国土部地质勘查司司长王昆曾表示,此次公开招标是中国新世纪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迈出的第一步,有望结束油气上游领域长期以来由国有石油公司专营的局面。

不过,前述民企人士则表示,首次推出的6个区块地理位置不佳,所在之处基础设施缺乏,即使前期有发现,后期开发也会困难重重。

而且,由于国际油价下跌,新疆民企的油气经过长途销售,其经济性已经不足,因此他们对国土部此次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的社会公开招标表示谨慎。

此外,有跨国油气企业人士坦言,“中国民企实力还不够,不论是资金还是技术,而且中国还没有专门的中介机构从事油气方面的金融或技术服务。在美国等地,这方面的中介是十分多的,它可以为民企发展有大的保障。”

(编辑:张伟贤,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zhangwx@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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