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电材(300120,咨询)7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先生、张秋凤女士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董树林先生、张秋凤女士于2015年6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2,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本次减持后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53,064,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7%。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5%时,应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且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由于疏忽,上述股东累计减持比例已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