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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煤气及水等公用事业行业周报:环保税出台在即

来源:光大证券 作者:陈俊鹏 2015-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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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观点: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其征税对象有四类: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排污费改环保税,征收力度加大: 对于排污费改环保税,目前有相同也有不同之处。相同:此次费改税从征收种类和税额标准来看基本保持一致。不同:(1)法律效力、征收力度将显著增强。(2)由混乱到规范。费改税之后,相关资金的征集标准、使用投向等将更为规范和透明。(3)环保与税务部门配合。环保税推出后,税务部门将参与到征管过程,形成“环保+税务”部门配合的模式。

税收优惠政策,利好技术创新和第三方治理:

征求意见稿中有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等。这些优惠政策对减排、创新技术降低成本和财务门槛,对行业技术进步和长期发展有益;同时促进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在污染第三方治理中获得更多优势。未来政府、工业企业承担的治理工作,也将逐渐转移到环保第三方治理企业手中,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从国际经验上看,第三方环境治理同样是主流趋势,其在整体环保投资中的占比越来越高。

环保税出台,看好监测行业的发展机遇:

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确定和准确测量是环保税征收的基础和依据。

环保税的出台将为环境监测行业带来巨大的空间提升,包括污染物扩容,精度提升,更新升级等需求。另一方面,为避免地方政府选择性执法,第三方环境监测也将成为发展趋势;对企业而言,将从监测设备提供商转型环境服务商,其掌握的数据资源将带来巨大的价值,并能与互联网进行天然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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