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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地方债定向发行点评:地方债发行无忧,供给压力仍存

来源:华融证券 作者:马兹晖 2015-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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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对存量债务置换的地方债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并将地方债纳入PSL、MLF和SLF等抵押品的范围。

点评

1、置换地方债定向发行,承销商按债务比例申购

今年,财政部已批复1万亿地方债额度,用以置换今年到期的至少1.86万亿地方政府债务,包括银行平台贷款、信托、城投债等成本较高的资金。

《通知》规定,对存量债务中置换银行贷款部分采取定向发行,对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债务经协商也可采取定向发行,而今年新增的6000亿地方债仍采用公开发行。今年到期债务中,银行贷款超过9000亿元,预计大部分将采用定向发行的方式。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承销团最低需按照定向置换所对应的债务比例申购本期计划定向发行的地方债,按比例向各银行摊派有利于本次地方债的成功发行。

2、提高发行利率上限将有利于地方债的顺利发行

此前江苏省地方债发行延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发行人和银行承销团在发行利率上有较大分歧。地方政府要求发行利率对标同类国债,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在3.4%左右,低于银行的综合资金成本,远低于原平台贷款的收益,因此商业银行的配置动力不足。

《通知》规定,发行利率上限为同期国债收益率上浮30%,按照目前的收益率水平,1年期地方债的发行利率最高为3.4%,10年期地方债的发行利率最高为4.4%,将有利于地方债的顺利发行。

3、纳入抵质押品范围,缓解供给冲击

《通知》将定向发行的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抵押品范围,并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央行SLF、MLF和PSL的抵押品范围。此举在提高地方债流动性的同时,也允许银行以地方债为抵押,从财政部、央行等处获得资金,缓解地方债供给大幅上升带来的资金压力。

4、后续置换额度或将继续推出,利率债供给压力仍存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1万亿元应当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发行工作。按照这个计划,今年或将推出下一批地方债置换额度。

去年全年,包括国债、地方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在内的利率债共发行4.51万亿元;今年前4个月,利率债发行量为1.46万亿元,发行节奏比较稳定。今年新发行地方债6000亿元,置换类地方债或将超过1万亿,尽管央行可以提供一定的流动性帮助,但利率债供给压力依然较大。

结论

1、三部委发文,定向发行地方债置换银行贷款,按照债务比例向各银行摊派申购额度,地方债成功无忧。

2、提高发行利率上限至同期国债收益率上浮30%,并将定向发行的地方债纳入SLF、MLF和PSL的抵押品范围,将提高地方债的流动性,缓解地方债供给大幅上升带来的资金压力。

3、今年或将推出下一批地方债置换额度,尽管央行可以提供一定的流动性帮助,但利率债供给压力依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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