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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动态点评:水电企业增值税改革推出,优先股试点有望加快,关注相关受益个股

来源:东莞证券 作者:饶志 2014-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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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3月12日,财政部发布财税【2014】号文件--《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对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月13日,中国证券报报道,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有望很快出台,预计正式发行将在下半年实施,相关公司已准备就绪,等待试点管理办法发布后启动发行。据预计,首批试点公司并不局限于银行(行情专区)、能源这两大行业。总体而言,资产负债率较高将是试点公司的共性。

点评:

一、大型水电企业实际税负较高,增值税优惠政策推出形成利好

由于电力体制及发电成本等原因,水电和火电上网电价并不相同,税收优惠也不同。增值税率一般为17%,火电企业由于有进项税抵扣优惠,使得火电企业的实际增值税税率负担只有5%左右,而大型水电企业(三峡电站除外)进项税仅有很少抵扣,导致一些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实际负担税率在15%以上,明显偏高,这也是制约水电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若与火电企业一样,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无疑对这些水电企业构成利好。以拥有雅砻江水电站52%股权的国投电力为例,按2013年预计的利润,及8%的退税返还粗略估算,将提升营业利润7亿元左右,占13年预计业绩比例超过21%。而对整个雅砻江水电站的利润将提升约14亿元左右,有助于14年业绩进一步提升。

二、优先股试点对电力企业估值提升构成积极因素

对于优先股试点的推出,我们维持在《电力行业2014年上半年策略报告:关注高成长、低估值和受益优先股试点个股机会》的看法和逻辑。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就已经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这将为试点公司提供新的长期资金融资渠道,尤其是对负债率较高的公司,银行、能源等需要经常性融资的行业将首先受益,作为能源行业的一员,电力行业负债率普遍在70%-80%,一些企业甚至超过(如华银电力、吉电股份、华电国际等)80%,由于负债率过高,融资困难较大,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成本都较高。不过电力企 业估值低、分红稳定的优点也更容易成为优先股首发试点。发行优先股则有以下优点:

1、提供新的权益类融资,降低企业负债率,间接提高未来融资能力,有助于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

2、不稀释普通股股权和出让投票权,成本相对较低;

3、优先股募集资金为长期资金,较为稳定,使得公司募集资金能有足够的时间去投入较好的项目;优先股的推出对于电力企业不仅会降低负债率,从而减少企业的财务负担,同时将会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对提升电力企业的估值构成积极因素。整体而言,优先股对电力行业的影响我们依然保持偏乐观,试点推出进度有望加快,预计下半年实施。

三、维持“中性”评级

尽管优先股试点和增值税优惠的推出利好电力企业,但是,优先股试点最快需要下半年正式施行,而且首批试点很可能是银行业占大多数,电力企业比例预计较小,目前处于概念阶段,对于电力企业真正的业绩提升影响有限。另外,水电企业增值税改革的提出,利好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大型水电企业,拥有三峡电站的长江电力公司已经具有了该优惠,而水电企业超过该容量的也不多,水电企业业绩的提升依然需要看来水情况。因此我们维持整个电力行业“中性”评级。

个股方面,我们继续推荐受益于增值税优惠利好、水电机组集中投产业绩持续超预期且未来成长性依然较高、拥有雅砻江水电站及其开发52%股权的国投电力(600975),也可以关注占雅砻江水电站48%股权的川投能源(600674)。

优先股试点受益个股方面,可以关注负债率高、分红稳定和低估值的国电电力(600795)和华能国际(600011)。另外,也可以关注同时受益国企深化改革概念的个股,如粤电力A(000539)和广州发展(600098)(同时天然气业务高速发展,业绩提升空间大)。

四、风险提示

优先股试点延迟,电力体制深化改革不及预期,电煤价格大幅反弹和来水偏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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