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办法下发,债券供给压力显现。财政部日前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单只专项债券应当以单项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办法》称,专项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各地应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专项债券。我们认为,继一般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之后,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颁布表明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新的地方债券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完毕;专项债和一般债目前均享有免税优惠,将按照国债基准进行发行定价,短期内专项债和一般债基本无差异,但由于流动性弱于国债,且风险权重比国债高,因此会有补偿要求,不过由于发行可能不太市场化,其定价目前还不好判断;今年利率品供给的压力仍然不容小觑,央行对待地方存量债务置换的态度将决定未来的债券供需状况。
短期内一级市场偏弱局面或难以改观。本周三资金面在经历周二的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下调之后继续维持宽松局面,7 天回购利率下行至3.10%附近,但现券市场表现延续弱势。上午发行的10 年期国债是今年发行的首只10 年期国债新债,因此对于市场风向有一定的指示意义。
该国债发行的加权中标利率为3.64%,边际中标利率为3.70%,全场认购倍数为1.63 倍。加权中标利率高于周二二级市场水平4bp,边际中标利率偏离加权的幅度较大。发行结束后,一级市场逐步将10 年期国债的二级市场收益率拖向3.70%一线。我们认为,虽然资金面逐渐宽松,但利空方面的因素也较多,配置需求不强,短期内一级市场偏弱的局面将难以得到改观。
预计本周四(4 月9 日)上午农发行将发行的2015 年第03、06、07 期金融债中标价格分别为100.35-100.39 元、99.36-99.46 元、99.39-99.56元,对应的中标收益率分别为3.74-3.78%(1 年期)、4.16-4.20%(3年期)、4.20-4.24%(5 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