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咨询)4月2日晚间公告,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欠钱不还,已被公司告上法院。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判令阳光凯迪支付欠付的股权转让款3686.5万元,并赔付违约金588.51万元。
阳光凯迪前身凯迪控股曾为东湖高新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上市公司凯迪电力(000939,咨询)曾是东湖高新的控股股东。据东湖高新2日晚间公告披露,2011年6月29日,东湖高新与阳光凯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阳关凯迪收购公司持有的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名 “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的股权。同日,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又签署了《补充协议书》,约定阳光凯迪分五笔向东湖高新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3.689亿元。随后,东湖高新按合同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截至目前,东湖高新多次催告,阳光凯迪仍未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3686.5万元。公司已就此向武汉市中院提起诉讼。武汉市中院近日已对该诉讼立案受理。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凯迪电力3月30日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该事项涉及一项高达68.5亿元的关联交易。东湖高新人士坦承,选择在如此敏感的时间节点起诉前实际控制人,将此事“诏告天下”,实属无奈,也是希望有关方面对此违约事件予以充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