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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来源:中证网 作者:董文杰 2015-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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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行情002254,咨询)31日晚公告称,公司被认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在2014-2016年所得税优惠期内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889 家企业为2014 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字〔2015〕33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7000260),认定公司为2014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4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期内继续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4年度已按照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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