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将于4月份启动。
中国保监会于3月24日宣布将自4月1日起在六个省份(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山西、重庆)推出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方案。试点地区的保险企业可以提供更具定价灵活性、更具条款区分度的计划,等待保监会批准。在全国推行改革将取决于试点结果,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该试点方案的详细内容和推出时间大体符合我们的预期。因此我们认为这不会显著超出市场预期。
新规给定价和条款带来了灵活性。
可以预期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负责拟定大部分定价(纯风险溢价),同时保险企业在定价过程中可以更灵活地决定附加费用和保费调整因子。新出现的是/值得注意的是:新出现的是/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行业示范条款以外,保险企业还可以采用自主开放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允许保险企业同时使用行业示范条款及自主创新型条款。我们注意到,这可能会使保险企业针对不同客户/分销渠道采用不同的产品线,这种做法在其他市场上越发常见。例如,美国的很多保险企业拥有微品牌,目标是通过直销或比价网站获取业务。在长期内(特别是随着全国改革的最终推行),新规可能带来新类型的市场进入者(特别是那些拥有低成本分销渠道和/或非常了解其客户的企业)。
影响。
我们重申,改革是提高消费者体验的一项务实举措,长期将会改善运营管理。虽然在短期内改革可能带来干扰,但我们认为不大会出现无序竞争,因为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对该进程进行严格监督;所有的新计划都需要由保监会预先批准。如果经营指标(如综合成本率)显著偏离假设,那么则会要求保险公司调整定价。
我们认为,短期内此次改革试点对那些善用数据分析来提高客户洞察力并创造有针对性的产品的较大型企业(特别是平安/人保财险)而言呈中性影响,而对于采用传统业务模式的中型保险企业会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