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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的国办107 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点评:建立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原则,风险承担明确化阳光化

来源:长城证券 作者:黄飙 2014-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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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议

107号文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可能会限制银行与影子银行部分通道合作业务,对银行板块而言,我们认为短期将继续承压,但从中期而言,对影子银行不规范业务的监管和对债务问题的逐步化解有利于降低经济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担忧,估值有望逐步恢复性提升,维持行业“推荐”评级。建议重点关注创新能力突出、执行力强、战略转型积极的平安银行,推荐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

事件

媒体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期下发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着手全面规范影子银行相关业务的开展,降低由于影子银行业务不规范和监管套利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要点

文件确立堵疏结合、加强协调监管、以求趋利避害的基本立场:明确定调影子银行对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同时在发展和监管方面寻求协调。文件认为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必然产物,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对实体经济发展和丰富居民投资渠道具有积极作用,而且目前总体风险可控。但是由于影子银行具有复杂性和隐藏性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所以有必要对影子银行加强监管,将危机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并未对影子银行一刀切全部管死。

文件要求对影子银行要明确监管责任、严格控制风险、加强监管协调:1、107号文是影子银行监管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是确立影子银行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归属;制定分业监管办法,防范风险和监管套利;强化跨行业金融监管协调,对跨市场跨行业的交叉性金融业务协调监管。2、可以看到文件目前还是一个原则性的框架,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有待涉及到的各监管归口部门来具体落实,但都会立足于国务院统筹金融监管,防控债务风险的原则。

确立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归属: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中央与地方统分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职责明晰、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分业监管,严控风险: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依法制定公布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规则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监管超范围经营和监管套利行为。按照“业务规模与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督促相关机构建立内部控制、风险处置制度和风险隔离机制。

交叉性金融业务多头监管的协调:积极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制度的作用,重点对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业务监管进行协调。

统一归口监管和资本约束理财业务:文中重点对理财业务进行了规范,强化了分业监管确立实施统一归口监管和表内表外并重的监管原则;针对业务风险提出了业务规模与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强化了风险的资本约束。

统一归口监管和表内表外并重的监管原则: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业务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强化资本约束使得业务规模与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商业银行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提资本和拨备;证券公司要加强净资本管理;保险公司要加强偿付能力管理;信托公司要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受保金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上限,禁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超范围担保。

文件并未否定通道业务存在的合理性,但对风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交叉产品和合作业务须以合同的形式明确风险承担主体和通道功能主体,并由风险承担主体的行业归口部门负责监管,落实风控责任。预计同业买入返售和应收款项信托受益权等相关业务可能不会立即叫停,但短期内的监管压力可能会限制其继续快速扩张,可能会制定拨备和资本方面的规定来明确和防范风险,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出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问题,这无疑将提高信托受益权的流动性,降低银行系统风险。

风险提示:国内外宏观经济超预期下滑,监管政策和利率市场化力度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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