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月1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附件《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实施。(1)保监会?2007?335号之《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废止;(2)2月16日起,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3)2月16日起,保险公司开发的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3.5%的只需报送保监会备案,高于3.5%的应报送保监会审批。
点评
万能保险是投资理财型人身保险中的一种。投保人的保费除去初始费用和帐户管理费后,将被划分用于保障和投资。它的“万能”之处在于可根据人生的不同阶段灵活设置保费、保额和缴费期。它与投资理财型保险中的投资连接保险的重要区别在于万能险承诺保底利率,也就是《规定》中所说的“最低保证利率”。但实际竞争力在于由投资收益决定的最终结算利率。
由于万能险既涉及到传统寿险保障,又涉及到投资收益预期,产品结构复杂,专业性强,因此,一般多由个险代理人渠道销售。但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根据银行客户特点弱化万能险的保障功能,主打“投资收益”牌,促进银保渠道万能险保费收入的增长。例如,太平人寿这次跟随抢发的首款费改万能险产品“太平网赢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其保底利率为3%。但事实上,出于保障成本的考虑,多数从个险代理渠道购买的万能险产品的保底利率并不高。保监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也只是要求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2013年以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并且确定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三步走的改革路线。我们认为这样的三步走改革路线,正好反映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产品对于产品预定保证利率高低的敏感性由弱到强。
我们判断万能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对于保险公司影响中性。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影响最大的将是年内有望落地的第三步分红险费率改革。首先,在我国目前保费收入构成中,万能险占比还较小,分红险占比过半,为最大险种。其次,随着资本市场的回暖,以及部分公司上抬保底利率,提高万能险保单风险保障能力,万能险保费有望实现快速增长。第三,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规定》明确了万能险保底利率上调将伴随准备金提高的压力,险企提高最低保证利率的行动估计会比较审慎。
投资建议在流动性宽松与制动红利预期下,我们维持保险业“看好”评级。
风险提示政策红利遇阻;货币政策收紧;投资风险;灾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