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颁布的新“国十条”,确立了盘活保险存量资金、释放保险活力、全面参与实体经济、服务国计民生的发展方向,把保险的地位提升到重要高度。新时期经济改革的一个重点是金融改革,而保险作为金融行业中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一个组成部分,受益于国家顶层及专项政策,将迎来一个空间广阔的长期增长。
近期政策及事件回顾:
国务院于2014年11月17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衔接互补、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推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目标到2020年,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的改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简称新“国十条”)精神,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行为,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防范投资风险,2014年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投基金,或者可以通过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投资创业企业,或者通过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间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2014年12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改革的基本思路“五个同步”中包括“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国务院于2015年1月14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2014年12月3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5年1月13日,首家险资中小微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起,其余合伙人为安华农业、长安责任、东吴人寿、昆仑健康、泰山财险,首期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总金额20亿元。
2015年1月23日,保监会批准第二家保险私募基金试点,同意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基金,预计募集资金5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募集30亿元,主要投向医疗健康产业链中的成长期企业股权。
2015年1月13日,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简称“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共17项监管规则经保监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新体系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保险行业自2015年起进入“偿二代”的实施准备期。
2015年1月21日,新华保险发布公告称有涉及公司股份的重大事项正在讨论过程中。据《上证报》报道,本次停牌是由于新华大股东中央汇金将出售部分股权给阿里巴巴。公司自1月19日以来开始停牌。
中国太保公告称,上海国资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海国资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共持有公司457,123,365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0444%。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央行、保监会于2015年1月21日公布《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以补充资本,此类债券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流动性更强,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广泛的融资渠道。
2015年1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是保监会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强调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形成政策合力,给予从事小微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