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2月3日晚公告,公司2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与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华锦集团拟向振华石油转让不超过24600万股的华锦股份的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6.10元/股。
公告显示,股权转让前,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86%,社会公众持有剩余49.14%的股权。转让后,华锦集团股权比例将降至35.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振华石油持股比例为15.3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振华石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华锦集团与振华石油的股权转让行为,没有改变华锦集团在华锦股份的控股地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仍为华锦股份实际控制人,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汪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