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财富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
财富在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证券投资咨询持牌业务未独立于关联方。二是营销过程中存在虚假、误导性宣传。三是人员管理混乱,未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五是合规管理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二十四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对上述各项问题逐项全面整改,并自收到相关决定书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你公司应当在暂停新增客户期间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确保合规管理覆盖全部业务范围和流程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暂停新增客户期满后,你公司应当及时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经我局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新增客户。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