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原标题:关于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6〕0152 号

关于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A 股证券代码:605577;

孙福军,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

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称,“首

或公司)

部 AI 漫剧《穿越 1988》完成 170 集制作上线,全网播放量突破

1.2 亿,红果热度值超 4000 万”。公司股价于 8 月 31 日至 9 月 3

日收盘已连续四个涨停。公司于 9 月 2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表述“AI 视频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公司于 9 月 4 日披露的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表述“AI 视频业务 6 月

产生营收约 80 元,7 月产生营收约 7.5 万元,占经审计 2025 年

公司营业收入不足 0.01%”。

1

当前,“AI 视频业务”市场关注度较高,可能对公司股价及

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相关业务

的表述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揭示风险。公司前期披露

的半年度报告未对 AI 视频业务的具体营收规模、占比及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程度等作出充分说明,信息披露未能准确反

映相关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

告中关于 AI 视频业务的营收情况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公司信

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前后披露不一致,可能对投资

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5 条、第 2.1.6 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

会秘书孙福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

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

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福军

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

2

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

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

书后的 1 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

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

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

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3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版传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