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金浦钛业:全资子公司收到检察院起诉书

(原标题:金浦钛业:全资子公司收到检察院起诉书)

人民财讯8月28日电,金浦钛业(000545)8月28日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近日收到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起诉书》。

据介绍,本案由仪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南京钛白、被告人姜明(时任南京钛白副总经理)、徐长海(时任南京钛白副总经理)、郭玉富(时任南京永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上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南京钛白、被告人姜明、徐长海、郭玉富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经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案人何磊(时任南京钛白四车间主任)、彭安铮(时任南京钛白总经理)另案处理。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浦钛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