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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朵起诉重庆“朵雅酒店”商标侵权,开庭前一天撤诉,原计划索赔10万元

(原标题:亚朵起诉重庆“朵雅酒店”商标侵权,开庭前一天撤诉,原计划索赔10万元)

红星资本局8月27日消息,红星资本局今日从重庆朵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朵雅酒店”)法定代表人童代超处获悉,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朵”)在开庭前一天已撤销对朵雅酒店的起诉。

26日,红星资本局推出独家报道,关注亚朵起诉朵雅酒店及其法定代表人童代超商标侵权一事(详见报道:《朵雅酒店被亚朵酒店起诉商标侵权,索赔10万,老板称“完全没有攀附意图”》)。

根据童代超提供的民事裁定书,亚朵起诉朵雅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7月31日立案。8月27日,亚朵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随后裁定准许撤诉。

据了解,8月12日,童代超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唤他8月28日出庭。亚朵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向朵雅酒店索赔10万元并要求酒店进行更名。

在亚朵提供的侵权行为举证材料中,亚朵提出,童代超经营的朵雅酒店在携程平台上宣传住宿服务时使用了与亚朵权利商标近似的标识,在营业场所中使用了与亚朵权利商标近似的标识,包括门头、招牌、前台、客房门、客房号码牌、吊顶灯、电梯门、被子等。

亚朵请求索赔10万元,并要求童代超停止在店铺招牌、店内装饰宣传使用侵害“亚朵酒店”商标和“亚朵”商标的侵权标识,请求判令童代超立即停止使用现有企业名称重庆朵雅,在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与“亚朵酒店”商标或“亚朵”商标相同或近似。

但童代超则表示,“朵雅”与“亚朵”并不近似。据他介绍,他于去年年底接手酒店时,酒店已经名为朵雅。此前经营者取名与当地一处以荷花景观为特色的景区有关,寓意“荷花朵朵绽放、雅致缤纷”,酒店标识也采用荷花造型。

“我们的酒店没有模仿亚朵的装修风格,门头、logo、内部设计都与亚朵无关。”童代超此前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说道。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李海颜

编辑 肖子琦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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