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84 号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5 日,你公司公告显示,截至披露前一日,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已被法院累计划扣资金 7,559.79 万元;另因本次执行,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含轮候冻结)1,591.03 万元,累计划扣及冻结(含轮候冻结)金额合计 9,150.82 万元。经查,截至 2026年 3 月 16 日,你公司因本次执行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累计已达 7511.16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被划扣资金已达 7600.79 万元。你公司未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及时披露诉讼执行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8.7.3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7 月 10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