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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各罚款175万元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各罚款175万元)

人民财讯6月29日电,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火炬集团”)和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鼎晖百孚”)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炬高新”)控制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分别处以175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反垄断内控合规制度,特别是在与其他公司采取一致行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过程中,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要严格依法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集中,坚决杜绝“抢跑”行为。同时,在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期间,要积极配合调查、健全和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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