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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已有6家A股公司申请庭外重组

(原标题:年内已有6家A股公司申请庭外重组)

证券时报记者 范璐媛

ST长方最新披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组的事项已获受理。今年以来,已有6家A股公司申请了庭外重组。

回溯时间线,2026年3月27日,债权人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以ST长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4月28日,ST长方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庭外重组方式有效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并待条件成熟时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相关事宜,包括材料准备、协调人推荐、法律文件处理等。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的《项目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该庭外重组事项。

ST长方主营LED照明光源器件研发销售,因以前年度财报虚假记载,2025年1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6年4月,因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亏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财务数据显示,ST长方已连续8年亏损,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5亿元,截至2026年5月债务逾期累计达2.12亿元,占2025年净资产的231.32%,债务压力严峻。

上市公司表示,本次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庭外重组是在破产程序之外,无力偿债的企业与债权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债务调整和资产重构,以实现企业复兴和债务清偿的一种再建型程序。近两年来,深圳、上海等多地已陆续成立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为困境企业提供服务。

相较于司法重整,庭外重组程序灵活、非公开,可快速引入投资,庭外重组过程主要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自主谈判,行政干预少。此外,遵循“庭外重组→预重整→正式重整”路径,即使前期协商不成也可转入司法程序,为企业提供阶梯式风险缓冲。

今年以来,已有6家A股公司披露庭外重组申请,其中,ST长方、*ST英飞已获重组中心受理,ST金鸿、ST百利、ST亚光、*ST美丽仍处于申请提交或前期筹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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