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钦鹏、戴盛杰、黄家兵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钦鹏、 戴盛杰、黄家兵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 48 号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钦鹏、戴盛杰、黄家兵: 经查,你公司存在资金管控不严格、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人员及场所混同、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2022年至2024年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情形。其中,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等事项影响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戴盛杰、财务总监黄家兵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5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1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 年 4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