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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观察|加强版权保护,为影视产业发展筑牢根基

(原标题:时报观察|加强版权保护,为影视产业发展筑牢根基)

近期,热播古装剧《逐玉》遭遇严重盗版侵权。这部多方投入巨大成本制作的网剧在平台只播到第30集时,全部40集高清视频文件甚至包括原版小说、剧本等,就已在互联网平台广泛流传,观众轻易便可接触到这些盗版资源。

无独有偶。去年底播出的热门剧《长安二十四计》更新未过半,全集高清资源便被外泄,剧集的播映秩序和热度受到明显冲击。2024年,知名IP《庆余年》的续集《庆余年第二季》仍在后期制作过程中,便有相关方编造虚假剧集资源链接非法引流,冲击正常制作和播映秩序。

影视剧是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的项目。一个重点影视项目从立项到播出,周期可能长达数年,其间制作方需投入大量人力、资金及相关资源,这些成本都需要在播映后依靠广告、会员服务、衍生品、版权二次销售等逐步收回。但是,盗版内容的广泛传播,直接动摇这一投入产出模式,冲击行业运作根基。试想,当耗费大量资金制作的剧集轻易被盗版,成本难以收回,还有多少影视企业愿意持续投入?

反盗版一直是影视企业的核心工作。为了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剧方大多建立侵权内容监测机制,在剧集播映期间监测侵权链接。但是,面对数量众多且传播迅速的侵权内容,剧方大多只能采取投诉下架、公开谴责等有限的维权方式。采用法律手段维权则面临成本高、周期长的尴尬。往往当追责落定,剧集早已播映完毕,热度消散,损失已实际形成。

严重盗版侵权,影响的不只是一家企业,更是整个行业生态,完善版权生态已势在必行。网站、云盘等平台运营方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监测、屏蔽并删除盗版侵权资源,从传播环节阻断侵权行为;行业组织、协会等可提供相关资源,协助建立更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机制;警方可依法对盗版侵权线索进行侦查,快速立案、严厉查处。此外,还需进一步加大侵权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尤其是对恶劣侵权行为,需要形成有力震慑,从根本上遏制盗版侵权乱象。

本文原载于《证券时报》3月24日头版

责编:叶舒筠

校对: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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