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深圳公积金新规,4月1日起执行)
近段时间以来,优化公积金政策成为许多城市的楼市政策新着力点。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新规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此前,深圳市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此次《管理办法》将相关试点内容纳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除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其职工外,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管理办法》还纳入了化解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的成熟实践经验,明确公积金中心可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职工投诉,同时鼓励单位与职工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推动纠纷柔性处理,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据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10年12月施行以来,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10329亿元,累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94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55万笔、3926亿元。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近期的公积金政策优化方向主要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额度、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延长还款期限、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支持异地互认互贷等。例如,成都拟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该市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同时,成都拟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自政策施行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十四五”时期,全国各地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超1500条,成为促进住房消费的重要举措之一,涉及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套数认定、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等;今年以来,全国已有超30地调整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各类住房政策中频次最高。中指研究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方向,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城市将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住房装修、购房税费、加装电梯等方面,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此前已有多地出台公积金政策,未来政策支持力度也有望加大。
责编:叶舒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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