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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原标题: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14 号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6〕5 号)

,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收入成本及费

用跨期核算,部分资产折旧计提年限错误。

二是内部控制不健全。部分费用报销票据与业务实质不

符,佐证资料不完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审批、台账登记等不完善。

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2024 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监

票人中未包含律师,召开的部分董事会未记录独立董事就议

案提问的回复。

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1.1 条、第 5.1.1 条,《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

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1 月 30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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