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员工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决,中百集团表示不影响正常经营)
1月23日,中百集团(000759)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邵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被告人丁某某、陈某某、左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六年,并处罚金70万元、60万元、60万元。
回溯来看,2023年12月19日,中百集团披露,邵某某发现并利用供应商结算系统漏洞,针对生鲜非标品采购与结算的特殊性,通过虚假勾对验收单据、伪造审批人签字、虚增供应商等隐蔽手段,恶意侵占公司巨额资金。公安机关将窜逃到境外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中百集团表示,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和法院退出的赃款依法发还被害单位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此次判决对往期年度损益不存在影响。此次判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公司提醒,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1月23日晚,中百集团还公告称,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存在2016年至2023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事项。
根据《警示函》,中百集团因邵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事件,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2016—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2025年4月26日,公司再次对2016—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公司上述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2025年9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约26249.9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8%的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未能在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时及时进行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
综上,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中百集团以及相关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百集团表示,将立即组织整改,深刻反思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传统零售出身的中百集团正积极推进转型,以应对零售行业变革。公司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未来2—3年,公司的经营将以关闭亏损门店“减负”为重要抓手,通过突出小业态扩张、推进“千店千面”转型及数字化赋能,攻坚2027年盈利目标,同时深耕社区便民服务,打造邻里生活服务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