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好!落实国常会部署,一揽子政策来了)
围绕促进消费,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下称“双贴息”政策)。主要是提高贴息上限、扩大政策惠及范围、增加经办机构等,降低居民、服务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成本。
围绕支持民间投资,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主要是通过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此前,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围绕促进居民消费,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推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围绕支持民间投资,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优化“双贴息”政策:提高贴息上限、扩大支持领域
根据最新政策安排,“双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统一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继续维持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央地按照90%、10%的贴息资金承担比例不变。
本次“双贴息”政策优化主要体现在提高贴息标准、扩大政策惠及范围、增加经办机构等。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一是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二是拓展贴息领域。取消此前政策对消费领域的限制,调整后,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由经办机构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三是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四是增加经办机构。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对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一是提高贴息上限。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
二是扩大支持领域。在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三是增加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
根据政策安排,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在投向领域上,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新型显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相关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和软件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领域,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增加对人工智能等领域支持
根据政策安排,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在政策支持领域方面,在支持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设备更新基础上,增加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支持。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5000亿元额度支持民间投资贷款
根据政策安排,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通过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民间投资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可享受本专项担保计划支持,具体包括用于支持购买设备及原材料、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数智化改造(含购买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改扩建厂房、店面装修、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的中长期贷款。
在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中,银行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高于80%。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下称融担基金)适当提高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的风险分担比例,将设置差异化分险机制。具体来说:
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
对期限超过1年但不超过3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30%;
对期限超过3年但不超过5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35%;
对期限超过5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40%。
为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中央财政支持融担基金降低再担保费并给予降费补贴,融担基金再担保费减半收取,推动层层传导至直保机构,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针对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内的贷款,提高授信担保额度,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同时,适当提高代偿上限,为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对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中长期贷款风险容忍度,融担基金将该项业务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为加大风险补偿力度,中央财政对融担基金实施本计划新增代偿支出给予风险补偿。融担基金年度业务规模由财政部根据企业融资需要、融担基金运行和风控等情况统筹确定。
为增强融担基金资本实力。中央财政向融担基金注资50亿元,实施“国家—省—市”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股权投资与业务联动,融担基金向省级担保机构注资,注重政策支持均衡性,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责编:万健祎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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