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陈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陈杰:
经查,深圳市珞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珞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销宣传中存在虚假、误导性内容;二是部分投资顾问在公开直播时存在推荐股票、预测个股走势行为;三是个别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五是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部分业务和合规工作实际由第三方机构开展。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下同)第七条、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下同)第三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珞珈董事长陈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请在指定日期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2008号体育大厦东座)接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