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席鱼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席鱼:
经查,你在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从业期间,存在以下行为: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及变相承诺收益,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