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京蓝拟启动收购鑫联科技股权或主营业务资产,优化公司资产质量)
ST京蓝(000711)12月25日晚公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中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资产注入承诺,拟启动将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科技”)或鑫联科技主营业务资产注入公司的程序,并拟签订《收购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意向协议》。
鑫联科技主要从事钢铁烟尘、铅锌冶炼渣、电镀污泥等含锌铟固危废的资源化清洁利用业务,该业务具有技术壁垒和资质门槛高、工艺流程复杂、管理水平要求高和投资规模大等特征。
鑫联科技依托自主研发的“含锌铟固危废火法富集—湿法脱杂—分级提取多段耦合集成处理技术”,从含锌铟固危废中提取锌、铟、铅、锗、锡、铯、碘等多种有价元素,以资源化的方式实现含锌铟固危废的无害化,产业链完整。
ST京蓝拟以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为本次收购的支付对价,具体方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规则、尽职调查结果、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双方协商最终确定,并在正式协议中明确。
ST京蓝表示,公司本次拟通过收购鑫联科技股权或主营业务资产,有效提升公司在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与市场规模,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符合公司重整计划中确定的战略转型方向,即通过注入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ST京蓝同步披露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哈尔滨市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至此,公司已经完成破产重整。
重整完成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运营工作正常,公司已经高效实现了向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的产业战略转型,公司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正在积极有序开展。
截至公告披露日,根据《重整计划》此前司法扣划条件尚未成就的部分债权,公司申请司法扣划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近日向法院申请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5874.92万股股份向相应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向债权人分配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次分配对应每家债权人持股比例均不超过5%。本次分配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为2.18亿股,持股比例约为7.49%。此次司法扣划完成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约为1.6亿股,持股比例约为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