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5-12-05 15:07: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人民财讯12月5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经研究,现就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二、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三、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四、保险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五、保险公司应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各项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文件关于上述业务风险因子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