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鼓励具备食堂自营条件的学校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强化食材采购和食堂从业人员等的管理)
人民财讯11月14日电,11月1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强供餐分类指导。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供餐服务单位,供餐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社会信誉良好。鼓励具备食堂自营条件的学校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强化食材采购和食堂从业人员等的管理。不具备建设食堂条件的学校,可通过从校外配餐服务单位订餐的形式,解决学生集中就餐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