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维琪科技IPO:核心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足四成 新募产能如何消化?

来源:电鳗快报 作者:电鳗号 2025-11-05 13:32: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此次IPO,维琪科技3.12亿元募资的“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必将增加该公司未来的产能,而值.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10月24日,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琪科技)北交所IPO完成了对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招股书显示,维琪科技是一家创新驱动的化妆品原料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已建立以皮肤活性多肽为主、以中国特色植物原料和油脂、乳化剂等基础原料为补充的化妆品原料体系,同时为客户提供原料定制开发和化妆品成品设计和制造等产品或服务,具备从原料创新研发、定制开发和生产应用到成品制造的全链条交付能力。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此次IPO,维琪科技3.12亿元募资的“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必将增加该公司未来的产能,而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并不高,两类核心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三成多和七成多。此外,尽管维琪科技的业绩在增长,但其来自自有品牌的收入占比极低,还未撑起公司业绩,目前主要依赖ODM成品的收入。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有半数员工的学历为本科以下。



核心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足四成 新募产能如何消化?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维琪科技计划募集资金3.66亿元,其中3.12亿元用于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0.54亿元用于维琪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招股书显示,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将对公司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成品产能进行扩充。项目实施主体为珠海维琪,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大庆路东侧、汉青路北侧,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年。



上述项目必将增加维琪科技的产能。维琪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产能不达标而导致潜在大额订单流失的情形。具体体现为,潜在大客户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与供应链的高效运转,往往会与具备一定行业地位且产能充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供应商需具备与潜在大客户营业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潜在大客户在产品需求高峰期的供应量,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共同维护品牌声誉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在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信誉度等方面均满足潜在大客户要求,但在生产能力方面未能获得潜在大客户的认可,导致潜在大额订单的流失。



从2022年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维琪科技的外购多肽中间体精制生产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9.89%、31.93%和36.6%,不足四成。





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全流程自主生产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3.65%、69.76%和74.42%,仅为七成多一点儿。





此后,维琪科技在回复第一轮问询中披露,2025年1-6月份,维琪科技的外购多肽中间体精制生产产能利用率为59.19%,全流程自主生产产能利用率为129.43%。此外,从2022年至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份,维琪科技的成品业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1.23%、43.05%、76.79%和64.21%。



由此可见,维琪科技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8次/年、2.66次/年和3.1次/年,同期可比公务的均值分别为2.99次/年、3.48次/年和3.85次/年。可见,维琪科技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



此后,维琪科技在回复第一轮问询中披露,2025年1-6月份,维琪科技的存货周转为1.4次/年,同期可比公司均值为1.84次/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维琪科技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297.8万元,占当期存货的43.5%,是存货中占比第一项目。





对于上述情况,发审委向发行人提出四个问题,其中包括要求发行人结合公司所属行业,说明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维琪科技在回复第一轮问询中披露,此次募投项目均已依法取得了备案文件与环评批复文件,并制定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自有品牌收入占比低 还未撑起公司业绩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维琪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5亿元、1.65亿元和2.48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513万元、4229万元和7064万元。可见,维琪科技的业绩保持着持续增长。



维琪科技在回复第一轮问询中披露,2025年1-6月份,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32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3万元。



报告期内,维琪科技来自化妆原料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2.97%、56.88%和50.93%;同期来自化妆品成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5.44%、41.11%和47.05%,其中ODM成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5.43%、38.68%和42.68%,OBM成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0.01%、2.43%和4.37%。





由此可见,维琪科技来自ODM成品的收入占比较高,而OBM成品的收入占比较低。维琪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化妆品代工行业主要存在 OEM、ODM、OBM 三种生产模式,对代工厂的要求依次变高。OEM 模式指代工企业按照客户提出的产品设计方案进行生产,客户享有知识产权,代工企业不参与产品研发,也不向第三方提供采用该设计的产品。ODM 模式指代工企业根据客户提出的要求,自行选定供应商、制定生产计划和生产工艺,进行批量生产,客户在产品成型后统一买走,在此模式下,代工厂具有核心研发与生产能力,国际头部的化妆品代工企业多为 ODM 模式,即“贴牌生产”。近年来,OBM 模式也逐渐兴起,即代工厂建立自有品牌,自主进行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同时直接参与经营市场,这一模式要求代工厂具有一定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能力。



由此可见,OBM 模式下,生产商的自主权更大,获得的收益更多。2024年,维琪科技来自ODM成品的毛利率为48.16%,而来自OBM成品的毛利率高达73.91%。



但由于来自OBM成品的收入占比较低,维琪科技来自OBM产品的毛利率占比仅为4.9%,占比较低,还未撑起公司业绩。



发审委在第一轮问询中披露,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化妆品原料业务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部分以经销商模式进行销售;ODM 成品业务主要向品牌商等直销客户销售,OBM 成品业务主要采用线下经销为主、线上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2)公司的客户类型包括化妆品品牌商、代工厂、贸易商、经销商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36.14%、29.48%、38.76%,主要客户及销售金额变化较大。



发审委要求维琪科技补充披露 OBM 业务线下经销和线上销售的具体开展模式、收入确认方式,说明报告期内销售的具体内容、收入、毛利率、对应客户情况,线上销售是否存在刷单等不规范行为。



维琪科技在第一轮问询回复中披露,报告期内,OBM成品业务的线上销售规模较小,线上渠道销售的产品与线下渠道基本一致,线上销售毛利率高于线下销售,主要系线下销售给予经销商一定的价格折让。



半数员工学历本科以下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维琪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1.62%、13.67%和11.93%,同期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5.28%、15.95%和12.38%,同期同行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0.28%、11.21%和9.79%。2025年1-6月份,维琪科技的研发费用率为10.91%。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维琪科技拥有研发人员8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95%。



报告期内,维琪科技拥有博士5人,占比1.19%;硕士30人,占比7.14%;本科151人,占比35.95%;专科及以下人员234人,占比55.71%。可见,该公司有超过一半员工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下。





发审委在第一轮问询披露,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74.71万元、2,252.65万元、2,954.88万元,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检测试验费、物料消耗、折旧与摊销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62%、13.67%、11.93%。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发审委请发行人:(1)结合研发活动类型、研发过程及研发组织情况,说明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与研发项目数量、进展的匹配性,研发成果及商业化进展情况,进一步分析研发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研发活动的真实性、必要性。(2)说明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及划分依据,报告期内专职/兼职研发人员数量、参与的研发项目及具体工作内容,相关人员的工时统计方法、工时确认依据及可验证性,相关内控流程及实际执行情况。



维琪科技在第一轮问询回复中披露,公司研发项目较多,主要系公司对部分短期、小型研发项目进行单独立项和费用归集管理。2024年,公司加强对研发项目立项管控,对部分小型同类研发项目进行合并立项,提高研发管理效率,导致 2024 年研发项目数量下降。2025年1-6 月,公司新增多个非肽类产品开发项目立项,导致2025年1-6月研发项目数量有所增长。


《电鳗快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