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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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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65 号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3 年,你公司子公司开展的部分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

大豆贸易中,部分业务无商业实质、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涉及收入金额 298,629,084.17 元,占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5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

件发生。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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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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